2026年婚内获得的死亡赔偿金是共同财产吗

发布:2024-02-26 分类:婚姻家事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因交通事故去世,肇事方支付的死亡赔偿金,离婚时另一方能否要求分割?这个问题在实务中存在争议,但主流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句话结论:夫妻一方在婚内因近亲属死亡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具有人身专属性,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和物质补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法律依据

核心要点

  1.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遗产是死者死亡前已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死者死亡后产生,是对近亲属的赔偿。
  2. 死亡赔偿金具有人身专属性。其给付以受害人生命丧失为条件,赔偿对象是死者的近亲属,具有精神抚慰和物质补偿双重性质。
  3. 参照个人财产处理。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于个人财产,死亡赔偿金可类推适用该规定。
  4. 与继承遗产不同。如果一方婚内继承父母遗产且没有遗嘱排除配偶权利,该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边界条件

可操作步骤

  1. 明确款项性质,区分死亡赔偿金、遗产、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不同项目。
  2. 收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法院判决书、付款凭证等材料。
  3. 如对方主张分割死亡赔偿金,援引人身专属性抗辩。
  4. 如果款项已用于购置共同财产,需结合出资来源和登记情况具体分析。
  5. 必要时申请法院对赔偿款的去向进行调查。

常见误区

律师署名:王陆续律师,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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