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违反夫妻忠诚协议约定需要赔偿吗
违反夫妻忠诚协议能不能拿到赔偿,不能一概而论。实务中较为一致的看法是:涉及身份关系、人身自由的限制条款,比如净身出户、放弃孩子抚养权、不得提出离婚之类,一般认定为无效;而对于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内容明确的财产补偿约定,部分法院会在合理范围内予以支持,但尺度并不统一,金额畸高的还会被调减。
更稳妥的理解是,忠诚协议约定的赔偿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请求权基础。前者基于合同约定,后者基于法定过错。当忠诚协议的条款因涉及身份关系或者金额畸高而难以直接执行时,当事人仍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只要过错符合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
一、法律依据:约定财产制与公序良俗的边界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这是倡导性的家庭文明建设条款,本身并不直接产生可强制执行的赔偿请求权。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则允许男女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忠诚协议中的财产条款,通常沿着这一约定财产制的路径寻找效力依据。
另一方面,《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过度限制人身自由、以极端方式惩罚过错方的条款,容易被认定为违背公序良俗而不生效。离婚损害赔偿则规定在第一千零九十一条: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一条是法定的兜底通道。
二、核心要点:什么能获得支持,数额怎么定
1. 能获得支持的条款长什么样
能获得支持的部分,一般具备三个特征:一是以财产为限,不涉及人身关系与人身自由;二是约定明确,触发条件、金额或者计算方式可以识别;三是金额与家庭经济状况基本匹配,不显失公平。常见的表述如一方发生婚外情并导致离婚的,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被支持的可能性相对较高。
反过来,以下几类条款基本无效:约定放弃子女抚养权或者探望权的,因为抚养与探望属于身份关系事项,不能由当事人预先处分;约定不得提出离婚或者提出离婚即丧失全部财产的,因为限制了离婚自由;约定以公开隐私、单位通报等方式惩罚对方的,因违反公序良俗而不生效。起草时应当把这些内容剔除出去。
2. 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数额方面,法院并非照单全收。过高的金额会被以显失公平或者违背公序良俗为由调减,最终支持的数额往往与家庭财产规模、当地生活水平、过错程度、实际损害后果相匹配。约定为固定的天文数字,反而不如约定为与过错程度、财产规模挂钩的计算方式来得稳妥。
三、边界条件:证据合法性与签订背景
证据是横在主张与结果之间的一道坎。主张对方违反忠诚义务,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婚外情事实的材料,诸如聊天记录、照片视听资料、住宿与行程记录等。取证手段本身必须合法,以侵入他人住宅、非法安装设备、窃取他人通信内容等方式取得的证据,可能因来源不合法而不被采纳,反而引发侵权争议,得不偿失。
四、律师实战心得
违反忠诚协议能不能拿到赔偿,不能一概而论。实务中较一致的是:涉及身份关系和人身自由的条款,比如净身出户、放弃抚养权、不得提出离婚,一般认定无效;而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内容明确的财产补偿约定,部分情况下会在合理范围内得到支持,尺度并不统一,金额畸高的还会被调减。更稳妥的理解是,忠诚协议约定的赔偿与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请求权基础,条款站不住时,还可以回到法定通道上主张。
想让自己的主张有分量,重点落在两处。一方面看条款长什么样:能获得支持的一般以财产为限、触发条件和金额或计算方式清楚、数额与家庭经济状况大体匹配;约定放弃抚养权或探望权、限制离婚自由、以公开隐私或单位通报相惩罚的,基本无效,起草时就该剔除。另一方面是证据要合法:证明婚外情的聊天记录、照片视听资料等要注意取得方式,通过侵入隐私、胁迫等方式拿到的,可能不被采纳,甚至反噬自身。
数额方面,法院不会照单全收,最终支持的金额往往与家庭财产规模、当地生活水平、过错程度和实际损害后果相匹配。与其约定一个天文数字,不如约定与过错程度、财产规模挂钩的计算方式,更容易被接受,也更可执行。发生纠纷后,可以先判断手里的约定属于有效还是无效、证据够不够,再决定是主张约定赔偿还是走离婚损害赔偿,两条路同时备着、择一或并用,比死守一句"净身出户"实际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