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婚前协议可以约定哪些问题

发布:2024-10-12 分类:婚内财产协议

越来越多的情侣选择在结婚前签订婚前协议,明确财产归属、债务承担、家庭生活费用等事项。但婚前协议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有些约定有效,有些则可能被法院调整或认定无效。

一句话结论

婚前协议主要可以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债务承担等事项;涉及人身权利限制或显失公平的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或调整。

法律依据

核心要点

  1. 财产归属是婚前协议的核心

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也可以约定婚后所得部分或全部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约定特定财产归属。

  1. 可约定财产的管理、收益和处分权

如约定婚后工资由谁管理、投资收益如何分配、房产处分需双方同意等。

  1. 可约定家庭生活费用和债务承担

如约定日常生活开支、子女教育费用、大额支出如何分担,以及一方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1. 人身权利限制条款可能无效

如约定“一方提出离婚需净身出户”“一方再婚则丧失抚养权”“限制生育”等,可能因限制人身自由或违背公序良俗被认定无效。

  1. 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口头约定难以举证,婚前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最好由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

边界条件

可操作步骤

  1. 梳理双方婚前财产和债务情况,形成财产清单。
  2. 明确协议目的:保护婚前财产、约定婚后财产制度、明确债务承担等。
  3. 草拟协议条款,避免使用限制人身权利、显失公平的表述。
  4. 对重大财产约定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增强证明力。
  5. 双方仔细阅读协议内容,确保理解并自愿签署。
  6. 婚后如财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7. 离婚时如对协议效力有争议,可请求法院确认协议效力并按约定处理。

常见误区

子女抚养权以离婚时子女最大利益为原则,婚前协议中的相关约定一般不具有约束力。

此类忠诚协议在司法实践中效力存在争议,部分法院不予支持或仅酌情参考。

书面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公证不是生效要件,但公证可增强证据效力。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撤销婚前协议,也可通过婚内财产协议重新约定。

律师署名:王陆续律师,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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