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宁波公司法律师:新公司法股东出资加速到期举证
新公司法第54条把出资加速到期门槛降为"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凭生效判决加终结本次执行裁定通常即可初步证明。但股东提前缴资归入公司资本(入库规则),并非直接支付给个别债权人,需通过执行或破产程序实现。
目录
- 出资加速到期的结论
- 第54条的新门槛
- 不能清偿怎么举证
- 入库规则与直接清偿
- 破产程序的加速
- 瑕疵出资补充赔偿
- 据宁波裁判规则梳理的参考案例
- 风险提示与常见问答
公司欠我钱、账上没钱、执行也终本了,能不能直接让没实缴的股东把出资拿出来还我?结论先说: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把门槛降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你可以要求未届期股东提前缴资;但缴资归入公司(入库规则),要通过执行或破产程序落到债权,而非股东直接打钱给你。第54条的新门槛。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相比旧法"破产或执行终本"的严苛前提,新法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触发点,对债权人更友好。不能清偿怎么举证。实务中,债权人通常以两份文件初步证明:一是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公司对债权人负有到期债务;二是执行法院出具的终结本次执行裁定,证明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两者结合,一般可推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入库规则与直接清偿。最高法在实务问答中明确,股东因加速到期缴纳的出资,应归入公司责任财产(入库),由公司统一清偿债务,而非直接支付给起诉的个别债权人。这意味着你启动加速到期,受益的是公司全体债权人,自己需再经执行分配或破产程序受偿。破产程序的加速。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要求出资人不受出资期限限制缴足认缴出资。进入破产,加速到期自动适用,且同样是归入破产财产统一分配。瑕疵出资的补充赔偿。依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可请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是另一条追责路径,与加速到期并行。
案例印证
据宁波地区同类裁判规则(脱敏)梳理的一起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纠纷可作参照。债权人丙为海曙某商贸公司供货商,货款胜诉后申请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审级为一审,审理年份2024,债权额200万元,公司股东认缴出资1000万元均未届期。丙诉请该股东提前缴资以偿债。法院审理认为,公司经执行无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符合第54条加速到期条件,判令股东向公司缴纳认缴出资;同时释明该出资归入公司财产,丙须通过执行程序受偿。该案要点:终本裁定加生效判决,加速到期获支持。案号(脱敏,不公开具体案号)。
风险提示
本文依公开法律与新公司法作一般梳理,不构成针对个案的律师意见。加速到期是否成立,受债务是否到期、公司是否确无清偿能力、股东出资期限与实缴情况等多因素影响。切勿伪造终本材料或恶意串通虚增债权,可能承担法律责任。进入破产的,规则另有安排,建议单独咨询。
常见问题
问:新公司法下加速到期门槛是什么?答:第54条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触发点,比旧法"执行终本或破产"更宽。问:债权人怎么举证"不能清偿"?答:通常凭生效判决确认债务,加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裁定,证明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问:股东缴的资能直接给我吗?答:不能。依入库规则,加速到期缴资归入公司责任财产,你须通过执行或破产程序受偿。问:公司和股东都没钱,还有别的路吗?答:可看是否涉瑕疵出资,依解释三第十三条请求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结论与建议
出资加速到期从"难于上青天"到"不能清偿即可主张",是新公司法的实打实变化。债权人的抓手是生效判决加终本裁定,股东则应正视缴资义务。情形交织时,携判决书与终本裁定到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由王陆续律师结合宁波本地裁判口径设计追偿路径。